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
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承保范围和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险责任期限为10年;
2.保温工程和防水工程,保险责任期限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墙面、顶棚抹灰层工程,装修工程,保险责任期限为2年。
等待期设置:
选择投保有等待期的,保险责任自等待期结束之日起算,等待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等待期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相应施工单位负责保修。
选择投保无等待期的,保险责任自工程交付查验合格之日开始起算,交付查验期限为6个月。交付查验合格之前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相应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