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生育)住院零星报账
受理条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
零星报账所需资料:
①住院发票原件、②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③住院费用总清单、④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⑤社保卡(医保卡)、⑥患者身份证(未成年人使用户口本)、代办人需附代办人身份证、⑦银行账号复印件(须注明开户姓名及电话号码)
生育报账需另提供卫健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和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原件需带来审核)。报销没做具体限制,一般是产后三至八月内申报
温馨提示:
①在住院前三天产生急诊费用的可凭急诊发票、急诊病历、急诊费用清单合并住院报销;
②生育住院按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偿标准:居民平产1300元(含产检300元)、剖宫产1600元(含产检300元);职工平产1400元、剖宫产3500元;职工生育可凭发票报销最高限额为800元的产前检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