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7 13:2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汨罗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档案托管须知,汨罗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档案托管注意事项,湖南汨罗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须知
内容简介
原户籍是汨罗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档案如需转回原籍,可依据学校要求将档案转回汨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30-3382890。一、学校统一将档案转回原籍,不需要开具《人事及档案关系接收函》(调档函)的:只需告知学校邮递信息:1、接收档案机构全称:
原户籍是汨罗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档案如需转回原籍,可依据学校要求将档案转回汨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30-3382890。
一、学校统一将档案转回原籍,不需要开具《人事及档案关系接收函》(调档函)的:
只需告知学校邮递信息:
1、接收档案机构全称:湖南省汨罗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地址:湖南省汨罗市建设路市委大院后栋人社局档案室;
3、电话:0730-3382891。
二、学校或当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需要开具《人事及档案关系接收函》(调档函)的:
1、本人或委托人先到湖南省汨罗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开具《人事及档案关系接收函》(调档函);
2、将调档函采取自带或使用快递方式寄送给本人;
3、本人凭“调档函”至档案所在地或学校,依据各地要求,将档案采取自带或邮寄的方式发送至“湖南省汨罗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地址:湖南省汨罗市建设路市委大院后栋人社局档案室;
电话:0730-3382891。
三、档案发出5-7天后,请致电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室,咨询是否到达。
档案到达后,本人或委托人至汨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填写“流动人员档案和人事关系管理合同书”,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注意:
1、党员档案可以随人事档案一并寄回,党组织关系开往“汨罗市委组织部”。
2、户籍可以开往原籍,也可以开往汨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根据岳人社发[2015]2号文件,汨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免收档案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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